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连云港办理情况的公示22
序号 | 投诉内容 | 基本情况 | 问题处理 | 下一步工作 |
1 | 连云港市赣榆区欢墩镇“青蓝造纸厂”长期直排污水,通过深井往地下排,污泥、垃圾乱堆乱放。赣榆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保护,被列为关停名单但是一直没有关,使用蒸汽锅炉使用煤做燃料,私自改用煤气发生炉,没有办理手续,环保局给他的手续是造瓦楞纸,实际上造火纸(冥纸)。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连云港市青蓝纸业有限公司位于班庄镇欢墩埠村, 2007年6月26日经县经贸局登记备案,年产6万吨黄板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1月22日经区环保局审批,2009年8月25日经区环保局核准试生产,2010年1月1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该企业产品为火纸,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论证该产品是否属于黄板纸范畴。该公司有水井4口,两口井正在使用,主要用于浇菜地,未发现污水往水井排放。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入公司污水站处理后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2015年6月12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一台造纸生产线和两台煤气发生炉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赣环责改字[2015]2号),责令其2015年6月27日之前拆除,该公司已将擅自建设一台造纸生产线和两台煤气发生炉拆除。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存在以下问题: 1.该公司环评审批备用10吨锅炉一台,实际有4吨锅炉和2吨锅炉各一台,目前使用4吨锅炉,锅炉使用烟煤,锅炉脱硫除尘不到位,排气烟筒已断,未达到环评审批的高度40米。将部分废塑料纸添加到煤炭内作为燃料使用。 2.该公司煤料、煤渣、污泥堆场不规范,未采取防风防雨等有效措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车间、东侧道路有污泥抛撒,厂区脏乱差。 3.未按环评要建设消防尾水收集池和污水事故收集池。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有两个雨水排口,位于厂区北墙东西两侧,东侧排口有部分煤灰水外排。 | 赣榆区责令该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1、对煤料、煤渣、污泥堆场规范化管理; 2、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封堵多出的雨水口; 3、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 5、按环评要建设消防尾水收集池和污水事故收集池; 6、如产品不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予以关停。 | 赣榆区环保部门联合班庄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巡查,未整改完善前坚决不予生产。 |
2 | 连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气味扰民、化工焦油卖给无处置资质的单位。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不存在排放气味扰民、无化工焦油产生,反映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连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没有生产,因行业不景气、库存积压、气温太高等原因,该企业已于2016年7月26日停产。该企业是生产光敏剂系列、酰氯系列的专业企业,生产5000吨/年苯甲酰氯系列、3000吨/年二苯甲酮系列产品,2005年9月19日取得区环保局环评批复,2008年4月3日取得试生产环保核准通知书,2009年4月2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目前只有废活性炭、废污泥、蒸馏残渣三种危险废物,已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签定处置合同并执行网上转移制度。 | 赣榆区环保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停产检修期间的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全贮存危险废物;恢复生产后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 赣榆区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的监测监管,同时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
3 | 赣榆区柘汪镇西林村鱼粉厂、马站村鳀源鱼粉厂、海头海宏鱼粉厂,废气、废水、油渣污染环境,设备锅炉都是淘汰的,没有环评手续。区环保局不作为,特别是马站村鳀源鱼粉厂,新任村委书记持有股份,充当保护伞。 | 1.赣榆县北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的赣榆区柘汪镇西林子村鱼粉厂为赣榆县北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赣榆区柘汪镇西林子村。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有一台20t/h锅炉,锅炉型号为SZL20-1.25/300-AII,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为LB0147。区环保局于2016年5月12日对赣榆县百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赣环责停〔2016〕第15号)。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工业用电已断开,锅炉未运行,东侧车间两座12Mⅹ12Mⅹ1.8M原料池已空置,厂区无工人生产,没有生产迹象,未发现企业存在废水、废气、油渣排放现象。 2.江苏鳀源鱼粉加工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的马站村鳀源鱼粉厂为江苏鳀源鱼粉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赣榆区柘汪镇马站村。企业有一台6t/h锅炉,锅炉型号为DZL6-1.25-AII,锅炉使用登记编号LB0117,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区环保局已于2016年5月12日对江苏鳀源鱼源粉加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赣环责停〔2016〕第14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于5月份向供电公司申请暂停用电,工业用电现已断开,东侧车间两座原料池16Mⅹ10Mⅹ1.7M已空置,锅炉未运行,厂区无工人,无生产迹象,未发现企业存在废水、废气、油渣排放现象。 3.连云港市海宏鱼粉饲料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的海头海宏鱼粉厂位于赣榆区海头镇海龙路,年产鱼粉2000吨加工生产线项目于2015年3月3日经区环保局审批,2015年8月1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5年8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赣环字第387号)。现场检查该企业没有生产,企业因设备升级改造,已于2016年6月1日停产。检查发现该企业一台4吨燃煤锅(锅炉2015年11月27日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锅炉废气采用水膜处尘工艺,企业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建有4台光波离子除臭净化器,4台高能离子净化器。企业没有工艺废水,废水主要为冷却水,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厂区南侧农田灌溉渠。企业产生的毛油为副产品外售至荣成市石岛圣达鱼油精炼厂。该公司锅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已完善环评手续。 | 1.赣榆县北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区环保局下达的《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赣环责停〔2016〕第15号)后停止生产,该公司并于2016年6月7日向区供电公司申请暂停工业用电,自6月7日断开工业用电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如继续非法排污,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询问笔录,并对现场拍照取证。 2.江苏鳀源鱼粉加工有限公司自收到赣榆区环保局下达的《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赣环责停〔2016〕第14号)后停止生产,该公司并于2016年5月26日向赣榆区供电公司申请暂停工业用电,自5月26日断开工业用电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如继续非法排污,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询问笔录,并对现场拍照取证。 3.连云港市海宏鱼粉饲料有限公司在完成升级改造后要及时上报环保部门,待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 1.赣榆区加强对鳀源鱼粉加工厂和北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后续督查,如发现违法排污,将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赣榆区将督促连云港市海宏鱼粉厂整改,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三废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处理。 |
4 | 赣榆区金山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每天处理1.5万吨废水,实际处理能力最多1天5000吨.金山镇企业每天排出废水达20000吨, 污水处理厂没有处理能力,而且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直没运行,污水处理厂将污水通过暗渠直接排放到了龙王河,污染河道。 | 金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1.5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分别于2006年9月,2007年3月经连云港市环保局、赣榆区环保局批复,并分别于2010年9月、2011年10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5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正在运行。三期2万吨/日针对光伏行业废水处理项目已建成,因园区光伏行业企业整体停产,未有废水流入,故2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一直未运行。 经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及调阅出水流量计及台帐,发现该厂近期日污水处理量在6000-7300吨/日,具体为:丰泰海藻日排水1500吨/日左右、隆源海藻1000吨/日左右、生活污水3000吨/日左右、其他废水1000吨/日左右。调查得知园区企业和镇区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6500吨/日。经对该公司外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暗渠直排污水现象。 |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赣榆区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定期监测、巡查。同时对该公司的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偷排、漏排行为,将依法处理。 |
5 | 1、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镇“连云港金康药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2、连云港隆源海藻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直排河水;3、连云港佳宇电子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废水、废气污染,在工厂内部打了100多米的深井,利用深井往地下排含重金属废水。 | 1.赣榆区执法人员到达连云港金康药业有限公司厂外时能闻到该厂异味,对厂内检查时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厂内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三车间正在拆除设备进行调换,拆除调换设备时反应釜内余料挥发产生异味。2016年1月,环保部门曾针对该厂废气排放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对生产时易产生恶臭工段进行整改,2016年4月,该公司制定了废气处理综合治理方案,目前该厂停产正处于升级改造中。该厂生产废水处理后与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正常生产时每天污水量约2吨,已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接收协议。 2.连云港隆源海藻公司现场检查未生产,停产报告已于2016年7月20日报送,区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500吨,现场检查时曝气池正在曝气以保持活性污泥生存,生产废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金山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在该公司东北侧有一条管道,接入龙王河,为该公司生产用水取水管道。环境执法人员对管网继续巡查,未发现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有交汇,直排河水问题。 3.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和二期项目均由赣榆区环保局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于7月18日已将停产报告报至区环境监察局。该公司目前产品为晶硅切割液,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产生废水的洗砂车间自2015年以来未生产。公司建有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目前仅收集厂区内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信访反映的深井排污问题,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厂区现存在四处井眼,一处位于锅炉房处用于锅炉取水,一处位于制液车间西用于循环冷却水取水,一处位于动力车间东用于纯水制造,一处位于消防泵房用于消防取水。 | 赣榆区环保部门要求连云港金康药业有限公司根据已制定的综合治理方案,对废气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善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要求连云港隆源海藻工业有限公司、江苏佳宇资源股份利用有限公司利用停产检修期间,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做进一步完善,确保生产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 赣榆区环保部门将与金山镇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后续督查,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将严肃处理。 |
6 | 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大温庄西800米左右有一个红砖窑厂,每天取土烧砖,排放烟尘,影响周边土壤和果树。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砖厂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守国新型建筑材料厂,位于石桥镇大温庄村西南角,其南侧和西侧为果园,东侧和北侧为农田。该建材厂没有环保相关手续。 8月4日,赣榆区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黏土实心砖和黏土空心砖,砖窑燃用烟煤,现场勘察附近的农作物和果园,没有发现明显受损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现场拍照录像。 | 区环保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区国土、住建等部门将对该建材厂非法生产黏土实心砖的情况依法予以查处。 | 赣榆石桥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不予生产。区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将对该企业依法处置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