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执法稽核为职工补缴公积金超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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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31日发表
昨日,笔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今年一季度该中心共对全市44家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稽核,为职工补缴公积金超200万元。
一直以来,总有个别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存在漏报、瞒报、低报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等现象。为了解决类似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执法稽核。今年一季度,中心共对全市44家单位公积金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稽核,稽核人次达13494人。
通过认真细致的稽核,针对发现的问题,该中心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向被稽核单位提出整改建议70多条,发放整改通知书38份,为职工补缴公积金超200万元,有效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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