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十七批)
(续上期)
八、群众反映瑞昌宏益冶炼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瑞昌宏益冶炼厂,两年前因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被政府叫停。2017年初至今,该企业又巧立名目变换名称生产,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询问瑞昌市环保局,回复说企业有合法手续。但当有检查时,该厂就停工,检查过后,又恢复生产。群众质疑这样的企业是否有环评,如何通得过环评?
(二)查办的情况
2017年6月5日下午,瑞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停产整改;
整改措施:1.瑞昌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尽快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未验收合格前不得生产。
2.瑞昌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将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九、群众反映湖口县城山镇东港社区刘郎中村垃圾焚烧场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湖口县城山镇东港社区一个垃圾焚烧场,垃圾堆放场地老鼠、蚊蝇到处都是,焚烧产生的难闻烟气味笼罩村子,使老人和小孩子感觉头晕咳嗽,污水横流,焚烧造成田地和山上的果树减产,因为污染现在旁边的田地无人种,学校也搬离了,找东港村部反映一直没有结果。希望政府对该垃圾焚烧问题给予答复,解决当地环境污染及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问题。
(二)查办的情况
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立即改正,加强管理。
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焚烧垃圾,将剩余垃圾全部清运转走。
2.放置大型垃圾储放箱,收集东港社区的生活垃圾。
3.由城山镇环卫所负责,及时清运东港社区储放箱垃圾。
十、群众反映瑞昌市范镇东山砖厂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瑞昌市范镇东山砖厂(业主为潘凤鸣),于2010年建厂,公然生产制作国家明令禁止的黏土砖,打着生产页岩砖的幌子应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建厂至今,未建高烟囱,生产时黑烟滚滚,给当地居民身心健康带来影响,同时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受损、水利设施几处遭到破坏。
(二)查办的情况
2017年6月5日,瑞昌市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
整改措施:瑞昌市金源艮建材厂已停产,瑞昌市将依法予以取缔。
十一、群众反映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周边采石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强烈请求立即关闭下巢湖村境内的秧鸡垅采石矿,北山村境内胜利北矿。
(二)查办的情况
2017年6月5日,瑞昌市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加强管理。
整改措施:1.要求企业依法依规按时限要求进行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2.瑞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将对民爆公司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矿山按限时爆破时间爆破,同时改进爆破工艺,降低爆破后岩石大块率,减少破碎锤的使用频率。
3.瑞昌市已要求采石企业实行边开采、边复绿,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保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尽量减少矿山开采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十二、群众反映都昌县四家冶炼小作坊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都昌县内有四家从全国其他地方秘密转移过来的焚烧电子洋垃圾(属危险废物)的小冶炼作坊,其中两家隐藏在都昌县企业中,另两家分布在乡下。这些作坊利用国家严令禁止的冲天炉来焚烧电子线路板等洋垃圾,进行非法生产,对当地的大气、土壤、水资源造成破坏,希望予以彻查。
(二)查办的情况
2017年6月4日,都昌县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查封扣押、关停取缔。
整改措施:1.都昌县环保局对该冶炼小作坊进行查封和关停取缔。2.都昌县南峰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关停取缔到位。
十三、群众反映修水县太阳升镇坪塅村多家采砂场及江西国鸿养猪场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主要反映采砂厂水土流失、噪声扬尘污染,养猪场产生臭味等问题。
(二)查办的情况
2017年6月5日,修水县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
整改措施:采砂场停止违规采砂行为,责令立即改正:1.回填开挖砂地。2.规范砂场运砂时间,严禁砂场在晚上8点至早上6点销售和运送砂石。3.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安排人员经常对路面进行洒水和清扫。
国鸿养猪场责令立即改正:1.定期转运干粪暂存间干粪,转运要有转运台账,做到数量和去向明确;2.定期清理尾液收集池内粪渣及压榨渣;3.污水处理设施增设密封盖板,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整改期间由太阳升镇人民政府和修水县畜牧水产局进行日常监管。(来源:九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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