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将至,群众祭祀扫墓、燃放烟火爆竹将明显增多,野外用火大量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兰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各自职责,做好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经开区防火责任人到岗到位,到林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不出问题。对未履行职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和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户,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在森林公园、风景区以及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和标语的数量,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点、组装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宣传关于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环保祭祀、安全出行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是严格火源管控,清除火灾隐患。各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登记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延长野外巡护时间,全天巡查护林。坚决禁止林缘、林内焚香、烧纸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进一步深化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依据法律法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要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林内墓地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落实扑救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切实抓好扑火机具装备的补充、维护工作,确保设备齐全完好,做到有备无患。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
五是及时调度,做好信息报告。各镇、街、经开区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每日报告制度,每天15:00 前将当日森林防火安全情况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和时限,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一旦成灾,要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情和处置情况,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