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四举措做实财政工作助推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把收入增幅和增量作为财政工作的突破口,力争在省市收入考核中争先进位。2019年,县人代会批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23亿元,增长9%。今年一季度完成3.56亿元,同比增长1.5%,税收占比82.5%,完成了预算的25%,达到了时间进度。但是,全年受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预计全县税收和非税收入减收1.35亿元;加上重点支出保障、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完成变数大,压力大。我们将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尽一步优化收入结构,着力做好向上争取和投融资工作,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力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5亿元,争取实现年初制定的税收占比及增幅进入全市第7名、政府债务管理全市第7名的考核目标。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这一统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加快政策落地、把握关键领域、创新支持方式、集聚财政资源,提升财政调控保障能力,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注重政策落地生效。全面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财政政策、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揽子政策。注重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园区经济,重点支持李庄高科技电子产业园三期开发、医药产业园启动区加快发展,筹集8600万元用于支持高新电子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动能转换载体,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注重创新支持方式。引导和支持财金集团、城投集团和土地发展集团做好财政投融资工作,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撬动更多的资本、资源投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领域。
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扶持重点,着力加大民生投入。乡村振兴是目前各级最关注的实事,******多次强调安排,财政部门责无旁贷。首先,在增加投入上下功夫。今年中央和省级投向我县的乡村振兴资金3.05亿元,县财政又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37亿元,真正实实在在把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放在财政投入的重点。其次,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招,按照“能整尽整、应整尽整”的原则,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最后,注重总结创新,围绕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农村饮水两年攻坚行动等,集中财力做出亮点,把群众关心的实事解决好。
四是严抓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绩效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进一步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建立专项资金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效益差的财政专项资金,该压缩的压缩,该取消的取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扎实开展财政大数据建设,实现用数据支撑业务,用数据辅助决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