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抓好农村消费市场管理
一是进行农村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主体清查。对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严禁在公路设置商品交易市场。
二是加大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抽检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抽检,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促进商品质量提升。针对面向广大农村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代销点等,以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依法查处农村市场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市场和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全面推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和六项制度,严厉打击各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协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线索排查,深挖销售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加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门店)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仿冒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重点整治商品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质量。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基层12315“五进”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促进农村消费维权的便利化,进一步指导农村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依法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处理的效率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