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交通运输局五个注重积极参与城区载客三轮车治理工作成效凸显
自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城区载客三轮车以来,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全力参与,认真履职,截至目前,已配合相关部门累计查处三轮车500余台,累计回收并办理手续346台,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得以不断优化。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运输站场、运输车辆等设施条件,深入广泛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了专项整治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期间,累计出动宣传车120余次、执法人员900余人、散发传单15000余份、连续播放电视公告12期,在城区各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7幅。二是注重力量投入。围绕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专门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70名及车辆11台全程参与整治工作,抽调的所有人员积极行使职责,坚持24小时三班倒制度,有力地保障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无缝衔接、有序进行。三是注重规范文明执法。注重加强对参与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监督,做到执法讲原则、工作讲策略、突出抓重点、强力促规范,严格落实“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处罚标准”五个规范,努力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徇私情,展现了交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四是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了整治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设立联络员,强化部门联动,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交流,注重加强与交警、公安、城管等11个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整治工作平顺有序开展。五是注重群众安全便捷绿色出行。围绕优化城市公交工作,积极就车辆新增、线路优化、站点设施建设等事宜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2014年至今新增23台城市公交车,投资50余万元,新增公交候车亭20个、候车牌60个,在原有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新增四条公交线路,并根据城区人口流动实际情况科学调整发车线路和班次,城市公交服务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今年上半年新增新能源车辆100台,并与相关部门协同推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61个,投放自行车2200辆,极大满足了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需要,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得以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