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四举措做好用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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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预审。按照行业用地指标汇编的规定认真审核用地情况,超出指标规定的,一律核减用地规模。
二是全力提高供地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极力防止囤地、炒地、浪费土地及低效使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三是明确合同各项约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进行严格的约定,并实行用地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对已供项目用地,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及时了解项目动工、建设和利用情况,对闲置和低效使用土地的,及时督促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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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8:43: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