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菏泽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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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各县区住建局(房管中心)、财政局、发改局(经济发展部)、资规局,开发区、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省住建、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鲁建住字〔2021〕11号 )已批复我市上报计划。根据文件要求,经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现将我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和项目清单予以公布。请各县区积极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1 2022年菏泽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表.xls
***2 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xlsx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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