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五措并举助推基层监管所依法行政
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莒南县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个根本,以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为平台,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严格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2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合理划分事权。针对基层监管人员少、基础差、力量弱的现状,制定《事权划分意见》,科学划分监管所监管网格,确保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环节全衔接;厘清监管所与稽查大队的事权,监管所负责辖区内无证食品加工作坊、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十人以下药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明确监管执法责任主体。
二是提升执法能力。实施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岗前培训、外出学习、实践轮训为主导形式,开展和参加各类学习活动28次,培训干部84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每季度组织骨干人员对监管所所有行政处罚案卷按比例进行集中评查、交叉评查,排名通报,要求执法人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以此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
三是增强执法效能。实施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在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高效执法;成立案件督办小组,对涉刑、涉毒、处罚较重、撤证吊证以及上级交办、社会舆论关注、情节特别恶劣、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督查督办;把全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月份,一月一调度,并在局党组会上进行通报,不断推进监管所的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将案件查办考核细化为20小项,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使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及相关的行政行为的考核都有据可依;将案件办理纳入监管所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值占千分制考核的40%,考核结果作为监管所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五是强化约束监督。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审议、管理、回访、评查和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的执法监督制度,约束执法人员规矩用权,规范办事;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电话、有效运转网络举报平台、行政执法监察回访等形式,多方面畅通监督渠道,全方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监管相对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