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树立见义勇为的模范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11月14日,市政法委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阔林进行表彰奖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明出席表彰活动。
这次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阔林,在面对煤气罐爆炸引发火灾、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不惧危险,火场救人,以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和奋不顾身的浩然正气,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李阔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施福明为李阔林颁发证书及5万元奖金,并对他火场救人、置生死于度外的精神表示诚挚的敬意。
施福明指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李阔林在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直面生与死、血与火的严峻考验,以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和奋不顾身的浩然正气,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社会正能量使人民群众受到了极大的教育和激励。在新的历史时期,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具有更加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施福明强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必须要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浓厚氛围,使见义勇为、无上光荣的理念更深入人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健全保护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使更多的人敢于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记者 马林 田浩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