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荣获山东省绿化模范县称号
日前,从山东省绿化委员会传来喜讯,兰陵县被授予“山东省绿化模范县”称号,成为全省11个获此殊荣的县(区)之一。
近年来,该县坚持不懈地发展林业产业,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县林业绿化得到长足的发展。2014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125工程动员大会,把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列入全县十件大事之一。围绕这一重点,该县大力实施生态安全、建绿惠民和兴绿富民工程,把造林绿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荒山造林、道路绿化、水系绿化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双增长,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与此同时,该县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生态优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和保护绿化成果,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目前,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57869.7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占52***0.19公顷,四旁树木折实面积9245.13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1.28%,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93.6万立方米,年干鲜果产量74280吨,林业总产值26.6亿元,近5年来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率、监测率达到100%。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