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强化助推人民调解工作
上半年,区司法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挖掘和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搞好“四强化”,有效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区司法局加大力度健全镇(办事处)、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努力消除人民调解组织空白点,实现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建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性调解组织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项目,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96个,其中选出的58个调委会作为试点单位,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办公场所等方面将在今年内实现规范化全达标。
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积极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规范调解书制作等形式,强化培训工作,同时向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下发了《人民调解书》,并对《人民调解书》的填写、案卷归档进行培训。
强化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在春节、两会、十二运马拉松赛期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加强了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大工程场地的排查。
截至6月末,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22起,成功率达100%,涉及当事人714人,协议涉及金额65万元 ,预防矛盾纠纷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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