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下月起受理
兰山区2014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将于11月1日起开展,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申请受理及资格初审时间。
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资料、有效证件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兰山区管理部(兰山区政府大院18号楼3楼业务科)领取《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并如实填报。逾期不再受理。12月1日至12月5日,市贷款贴息联合审查小组将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批准,并于12月6日至12月10日对拟贴息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今年贷款贴息条件要求:申请人或配偶必须连续足额缴存2年及以上;在申请贴息前正常还贷1年以上(含1年),且经查询征信无逾期违约记录;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须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11元)的80%,取整后为22009元;申请人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其居住面积不得超过90㎡(含90㎡);4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20㎡(含120㎡)。申请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须为家庭唯一住房。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共分3档,最高补贴额为2000元,不足2000元的按照比例金额进行补贴。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中,如果有一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按照上一结算年度总利息金额的30%申领补贴;如果家庭中有两人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可按照上一结算年度总利息金额的40%申领补贴;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等可持相关凭证按照上一结算年度总利息金额的50%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