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政务大厅三个严格推进集中交易规范化
近日,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印发了《蒙阴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对全县政府采购代理将进行严格监管,这对深化交易代理机构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年以来,县政务大厅积极协调交易主管单位,围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拍卖等交易项目,履行交易监管职责,强化代理机构管理,有效推进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运行。1—10月份,全县预计完成集中交易128场,交易金额3.27亿元,政府资金节约率达到11%。
严格管理交易主体。突出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审专家三方管理,抓点带面提高交易规范化水平。这次会议印发的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的有序准入、执业规范、监督考核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既是对近几年代理机构管理的总结,又对深化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必将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严格招标企业管理方面,强化投标保证金约束功能,修订了《蒙阴县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细化了企业基本户上缴、项目标段化约定等要求,严格落实了保证金缴纳、确认、没收、退还等程序,进一步约束了企业投标行为。在评标专家管理方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进场身份验证、统一手机保存等制度,专家全员签订《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承诺书》,全部实行隔离评审,有效促进了交易的公正公平。
严格组织交易实施。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政府采购流程图、建设工程招标流程图、国有资产拍卖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设立开标室、监标室、评标室和专家抽取室等交易场所,按标准配齐空调、音响、投影仪、LED显示屏等交易设备,确保了交易活动的顺利实施。在具体交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先后排列场地使用次序,根据交易规模布置交易现场,提前一天通知交易、监督和公证单位,安排专人全程记录交易过程,保障了集中进场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
严格监督交易流程。探索制定现场评议制度,组织监督单位现场填写《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评议表》,共同为代理机构的每场次交易活动现场打分,定期汇总通报,实行星级管理,促使代理机构守法经营,进一步提升了交易质量。起草了《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法》,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实行了全程公证,由至少两名公证员现场查验标书密封、委托代理证件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落实《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新增12个监控***头,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招标全过程监控录像,实现了现场监督与电子监督的双向运行,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