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通告
通 告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的高考质量,现将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9日)的环境噪声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在居住区内及各学校考场周围应尽量少用喇叭,禁止持续鸣放喇叭。
二、建筑工地应当尽量减少噪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0时至次日8时进行超过该区域噪声排放标准的所有作业。
三、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进行促销等活动。
四、各娱乐场所应强化隔音设施,降低噪声污染。
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活动时,应尽量降低音量或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
六、高考期间违反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从严处罚。
高考期间投诉电话:86802661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南澳县环保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