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夏耕对沂水县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作出批示
近日,山东省副省长夏耕在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政务信息》专报上,就沂水县“推行飞地模式加快发展镇域经济”的做法作出批示:请国土厅总结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做法,给予积极指导支持。成熟的,可予以推广,并通过有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山东省沂水县是传统的山区农业大县,工业项目少,制约了镇域经济发展。自2008年以来,沂水大力推行飞地经济模式: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作为“飞入地”,提供项目落地平台;将有项目但无落地条件的乡镇尤其是边远乡镇作为“飞出地”,充分调动各乡镇发展镇域经济的积极性。目前,全县18个乡镇均在开发区建有项目,各乡镇落户开发区的企业已达158家、总投资300.88亿元。开发区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等六大产业体系,具备了现代工业新区雏形。今年1至7月份,区内企业实现产值210.1亿元、税收4亿元、进出口2.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8.9%、85.4%、91.2%,成为沂水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今年上半年,沂水县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24.8%,增幅居临沂市第二位。通过发展飞地经济,部分财政收入水平较低的偏远乡镇保持了高速增长,2007年至2011年,该县圈里、泉庄两乡镇的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幅高达81.1%和52.6%。
健全激励机制,搭建飞地经济发展保障平台
实行飞地经济税收分成激励机制。该县出台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对由乡镇引进、落户沂水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每年按照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引进乡镇2:3:5比例分成,确保“飞出地”的乡镇获得大部分财税收益、“飞入地”同时受益。明确“飞出地”和飞入地”的权利与义务,作为“飞出地”的乡镇对所提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作为“飞入地”的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协助“飞出地”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帮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并为“飞出地”创造良好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加大对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力度,对乡镇地方财政收支、招商引资等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乡镇、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重奖或重罚。
高标准规划建设园区,搭建飞地经济发展承载平台
拓展用地空间,深度挖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农村土地资源潜力,重点对农村旧宅基地、旧居民点及城区旧空闲厂房进行清理排查,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建设用地置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8年以来,经济开发区新增耕地9925亩,节余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9033亩,为园区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高标准规划建设,编制园区建设长远发展规划,规划建设了12.6平方公里的开发区工业园二期、总面积75平方公里的滨河等4个项目选址区、5平方公里的四十里项目区、规划面积17平方公里的城东项目区,形成了一区七园的良好格局。目前,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达到了112平方公里。三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自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15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细化了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
积极招引大项目,搭建飞地经济发展产业平台
大幅度提高招商引资考核标准。2008年以来,该县每年根据招商引资情况修订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将落户开发区项目考核标准由2009年的投资额300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亿元。在招商目标上突出招大引强,瞄准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行业100强等大企业,以石油化工等产业为主攻方向,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开发区。对今年全县第一个引进的由世界500强或中国制造业500强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顺利实施的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今年1至7月份,该县共引进过亿元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30.7亿元,同比增长32%。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推行专业招商与产业招商相结合,在经济开发区成立5个专业招商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目前山水水泥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相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