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四项措施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型执法建设
为树立交通运输执法良好形象,焦作市交通运输局不忘初心,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涵,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型执法建设。
一是深入货运源头企业服务。对辖区内的石料厂、商砼站、材料加工企业等货物集散地进行详细调查,一企一档。召开货运源头企业座谈会,第一批确定了9家重点源头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后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免费统一为企业制作了“五条禁令”、超限超载图示等版面,执法人员亲自安装上墙。在源头单位公示包干执法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职责和服务企业的有关内容,实现源头单位有事情可以一个电话联系到执法人员。
二是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服务。组织执法人员到重点运输企业,送法律法规和政策***。到运输企业讲解《公路法》、《公路安保条例》有关治超规定,讲述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让运输企业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把执法机构成立以来的有关治超政策,“ 1号行动”、“2号行动”,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治超公告,《致广大货运业户、司机的一封信》等有关内容,告知运输企业,让货运车辆经营者、司机了解执法机构执法活动、执法措施、处罚措施,促使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营运。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在重点货物集散地、治超检测站点、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动车检测站、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80条,设置宣传版面、张贴治超通告320余张,向货运企业、过往司机发放《致货运业主、司机朋友的一封信》3万余份,广播电台播放12次,电视台报道3次,报纸报道27次;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11次,使交通运输执法政策家喻户晓。在焦作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交通执法”专栏,方便群众查阅监督,为民提供便利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充分利用行政指导规范制度,对涉嫌违法行为和有违法违规趋势的企业和车主,通过提醒、提示、示范、辅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执法方式,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化建议,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变执法为指导,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效统一,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组织约谈行政指导案件7起,其中涉嫌运输企业5起,货运源头企业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