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纪委推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今年初,本溪市纪委成立了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围绕“两个责任”“三个转变”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并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抓住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落实。
一、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市纪委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市委坚持一贯做法,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专题学习会,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县区、市直61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廉政集体约谈。市纪委组成落实“两个责任”宣讲团,由市纪委副书记和常委带队,深入到各县区进行集中宣讲。二是纳入重大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把履行“两个责任”列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审阅92家单位的领导班子和158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416条具体修改意见。三是改进检查考核。市纪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新办法。将91个党政机关、市直单位和6个县区全部列入检查考核范围;委托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对被检查单位逐一问卷调查,组织市纪委机关各室逐一评议;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对检查发现的436个问题,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整改。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市纪委在清理调整机构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三个转变”。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10月,共接受信访举报1318件(次),初核问题线索446件,同比增长27.43%;立案435件,同比增长29.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2人,同比增长45.6%。抓住每个重要节点,驰而不息整治作风,1-10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83起、处理1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比去年全年分别增长69.4%、91.2%、82.9%。二是发挥协同作用。市委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理顺职能,落实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的要求。市纪委分别与市委组织部、检察院、法院等多家单位制定实施协同办案规定,加强沟通,加大力度,及时全面移送案件线索。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市纪委对44个政府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梳理出470项与党风廉政建设直接相关的监管职责,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由市纪委牵头组成六个检查组,检查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三、倒查追究问责,适时启动“一案双查”。市纪委抓住四个重点环节,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形成有力震慑。一是抓住腐败问题多发部门。每月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的腐败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对腐败问题多发部门的相关领导实施问责。二是抓住不正之风蔓延领域。针对查办案件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对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领域或系统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实施问责。三是抓住履行监管不力问题。加强对检查的再检查、对监督的再监督,对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部门相关领导实施问责。四是抓住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出台《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在执法、司法、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及公共服务过程中的35项问责情形、13种问责方式。今年1-10月问责104人,比去年全年增加42.5%。
四、积极适应转变,持续推进“素质工程”。市纪委持续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设工程2013-2016年工作规划》落实,着力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市纪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抓住教育实践活动契机,搞好对照检查,认真纠正“四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二是解决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问题。随着“三转”的持续推进,工作重心向查办案件转移,市纪委通过办好“廉政视野大讲堂”、邀请省纪委等办案能手讲课、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进行办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纪检队伍的办案能力。三是解决一些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案件查办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对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进行规范,实行“签字背书”“纸上留痕”。制定《关于开展“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梳理了22种与要求相悖的现象,通过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步骤,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