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保险年检稽核实现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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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工作,日前,市社保局将年检稽核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在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稽核准确度,确保基金安全。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4500余户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与以往不同,此次年检首次要求全部参保单位必须携带《2013年度财务决算表》参与年检,其目的是可以直接查看该单位全年工资发生总额。在年检稽核时,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只需在计算机中输入参保单位的编码,即能调取该单位去年全年各险种缴费到账总额,实现工资总额和到账总额的即时比对,计算机将准确计算出该单位欠缴金额,并形成欠缴记忆标识,实现***管理。
截至5月27日,市社保局共年检用人单位3540户,未予通过167户,已经补缴55户,补缴金额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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