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
3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意见》。
刘垠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拥护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精准切入、紧密结合、创新工作,以更加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发挥人大优势和职能作用。
刘垠强调,要科学行使立法权,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制定《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抓紧开展立法前期调研。要坚持“立、改、废”并重,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改革、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原则,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努力在全市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引导全市人大代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自觉当先锋、做表率,带头诚信守法,努力做到每个代表都是营商环境,带动广大群众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为优化营商环境树形象、做贡献,共同为本溪营商环境的优化汇聚强大正能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李萌娇、姜伟,秘书长姜华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