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铿锵作出守法履职的庄严承诺——我市人大选举和表决通过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开展宪法宣誓侧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一句句铿锵有力、饱含激情的誓词响彻人民文化宫,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和表决通过的人员,在全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这是我市人大选举和表决通过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开展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均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为此,我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专门增加了宪法宣誓环节。通过这种看得见的方式,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宪法宣誓既是忠诚于法律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
刚刚当选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崔枫林担任领誓人,他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16名宣誓人整齐列队,右手举拳,齐声跟诵。
宣誓结束后,在这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蔡春娥激动地说:“通过参加宪法宣誓,我深刻认识到,这不仅是自己在面对宪法宣誓和承诺,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一份责任和担当。今后我会更加尊重宪法、敬畏宪法,按照宪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为建设‘三都五城’新本溪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