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举办宣传活动纪念决定颁布20周年
5月17日、18日友好区举办宣传活动,纪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进一步深化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友好建设。
5月17日晚,由友好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文化局联合举办的同心创建和谐社会,携手共建平安家园专场演出在友好区文体中心举行。专场晚会在舞蹈《萨拉玛》中拉开序幕,随后歌曲《套马轩》、《相伴到天边》、《幸福誓言》、印度舞《欢庆》、少儿舞蹈《读书郎》、《舞动青春》、竹板舞《爱我中华》、二胡独奏《赛马》等十个精彩节目相继出场,现场气氛热烈、高潮不断、精彩纷呈,掌声此起彼伏。市政法委相关领导、副区长吕瑞宴、区政法委书记沈庆和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广大群众一同观看了演出。
5月18日,友好区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了平安友好建设宣传一条街活动。
司法部门以散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知法、懂法、守法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通过警民近距离接触,融洽了警民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区政法委书记沈庆参加了宣传活动。
据了解:友好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5年度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区,2009年5月被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2005至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7年至2010年连续四年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获标兵单位,是全市唯一一个连续四年获此标兵单位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