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林业局修订完善冬季木材生产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为加强对原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原木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充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强化合理造材,提高优质材、经济材和等级品率,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强化检验管理工作,做好原木产品的验收交接,商品材拨付工作,防止效益流失,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标准和上级要求,乌伊岭林业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冬季木材生产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办法》共8章36条,从原木检验人员管理、原木产品技术要求、原木生产产品验收程序、原木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商品材拨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20:08: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