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医保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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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市人社局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医保倾斜政策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8年09月06日
市人社局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立足现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扩大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将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同时,简化慢性病鉴定程序,实行按月申报、及时鉴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抓紧落实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一降一提高的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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