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区人大以履责促进经济发展
南岔区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和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为全区经济的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这个区人大按照法定职权,围绕全区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工作监督,实施依法监督,认真开展调查、视察和专项报告审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新农村(新林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区城镇排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等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同时,组织了市、区人大代表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了通乡通村公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中纬路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成果,充分肯定了区政府所作的工作。这些活动,不仅使两级人大代表了解了区政府在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工程建设中取得的成效,而且对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他们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把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在检查中,常委会深入到执法主体单位和被管理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执行。
他们还高度重视、认真督办人大代表的议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体察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了信访接待、转交、办理、督查、答复工作运行机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转办,对部分不合理的上访问题耐心地向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认真督办。去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办结48件,办结率100%。对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常委会及时转交区政府,采纳办理了8件,纳入计划逐步办理的7件,无条件办理向代表作出解释的2件,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人大常委会还把人事任免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任免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