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分局2010年上半年药品流通专项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分局在药品流通监管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
1、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设立非药品专柜、专区并张贴非药品不能代替药品的提示语;二是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全部下架暂停销售;三是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11起,结案7起,没收药品43个品种、没收药品标值1139.50元、涉案金额48***.00元,收缴罚没款6829.50元,其余4起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
2、在开展违法药品广告和广告药品专项整治中,一是明确专人对红星区的各类宣传媒体进行监测,在未设分局的(区)局聘请设在当地卫生部门的药品监督协管员对当地的宣传媒体进行监测;二是将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与流通稽查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全方位监控。三是对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标示的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约谈。
3、在基本药物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中,监管人员重点严查药品购进渠道、索要资质、建立审核制度,审核药品代理人员的资质;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在岗人员的上岗资格,坚持对人员在岗情况逢查必看,同时监管人员采取抽查药品的形式来检查基本药物进货、验收、调配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对驻店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1次。
4、在注射剂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注射剂的购进渠道和购进单位资质的合法性,检查验收、储存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抽查了120批次的药品检查购、销、存货帐相符情况。检查核对处方120个,所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能做到凭医师处方销售注射剂,检查处方审核员和药品调剂人员30人次,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1次,对在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注射剂,按规定抽验1次,已收到市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已经立案,正在查处过程中。
5、在邮寄配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完成对辖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积极与辖区内开展邮寄配送业务的4家邮政局和3家铁路车站及主要配货代理站点进行沟通联系。
6、在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整治中,一是按照文件要求清查中成药添加化学药品行为,二是突出降糖降压、补肾壮阳、风湿咳喘、皮肤病、镇定安神等易被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成药重点检查,三是严查药品的购进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