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秭归兴山正式退出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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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4月29日,省政府发文正式批准秭归、兴山等17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序列。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我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规定,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估检查,此次有秭归等10个国家级贫困县、兴山等7个省级贫困县,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和条件,批准退出。
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17个县市区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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