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金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关单位即将开展“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矿业开发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矿业集中开发区域环境质量,现将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
实施区域:金华市域
规划概要:
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针对市域内资源赋存潜力、矿产勘查现状,规划了鼓励勘查区4处,总面积912平方千米。
针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市场需求,以及有关矿业政策、法规,确定“十二五”时期全市开发利用的重点矿种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萤石、砖瓦用(泥)页岩等四大矿种。根据省内矿业发展导向、市级产业政策与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划定了开采区1处,面积6.06平方千米;限采区5处,限采面积917.07平方千米;除禁采地段以外,划定禁采区15处,禁采面积957.06平方千米,禁采地段主要包括铁路两侧、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和高压线路两侧300米以及零星的景点、景区、水库等。
从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角度出发,全市规划“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上一轮规划尚未完成的11个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并对“十一五”期间全市关闭的矿山完成95%的治理目标。对于废弃矿井治理,至2015年完成323个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同时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70%以上,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参与;执行总结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金华市各矿山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市人民政府、各下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及下辖县(市、区)环保、水利、林业、文物、旅游、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
征询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对该规划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实施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示联系单位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客观、真实记录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单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
联 系 人:吴志坚
联系电话:0579-82495239
传真:0579-82495203
电子邮箱:wyzyz123@tom.com
(二)环评单位: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50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877178
传真:0571-88877127
电子邮箱:lvqiquan@126.com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