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区大西林综合林场春季防火宣传工作
为了有效地做好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美溪区大西林综合林场防火办特向各队段下发了责任书:
1、领导重视,书记、场长及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成立了“三防”协会,防火器具齐全。
2、重点防火期做到四有:有刷新的永久性宣传牌和临时性宣传标语,有场规民约,有专人值班、专人巡逻。落实措施。
3、四严禁:严禁烧田坎,严禁带火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严禁中小学生在林区野炊。落实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
4、在高火险期组织护林员鸣锣巡查二次以上,对痴、呆、疯、傻人员进行造册建档管理,落实监护责任人,报场防火办备查。
5、安全扑火救灾。各队段均要有义务扑火队,遇有火警火灾发生,队员能自觉参加扑火。注意安全,扑火队员必须掌握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伤亡事故,老、幼、妇和中小学生不得参与扑火。
6、按规定时间向场防火办汇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遇有山火发生,在组织扑火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向区防火指挥部报告。
7、大造声势,大造舆论,搞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即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护林牌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特别是清明、春游期间,务必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专题宣传“五不烧、十不准、三不放过”,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肃处理违章用火。
8、奖惩办法:凡未按规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而导致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