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0513-201806-002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PPP项目
三、项目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4.2项目范围:
本项目覆盖范围为潮阳区全域。潮阳区下辖13个镇街,包括文光街道、棉北街道、城南街道、金浦街道4个街道和海门镇、和平镇、谷饶镇、贵屿镇、铜盂镇、河溪镇、西胪镇、关埠镇、金灶镇9个镇,总计272个基层组织,其中村委会179个,居委会93个(其中居民居委20个),人口总数约为180.85万。
4.3项目概算投资:
根据潮阳区财政局《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项目”概算审核的复函》(潮阳财审函[2018]040号),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8547.52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4836.7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2588.62万元,工程预备费为697.0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32.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2.71万元。(上述投资费用未含征地费用)
4.4.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概算投资为18547.52万元(最终以财政决算审核的项目投资规模确定),资金来源由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构成。
4.5建设内容: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PPP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建设22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共新建44个压缩机座,配置不小于20立方米转运车厢,根据各镇街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远近,装置了24台压缩机,41台运输车,75个转运车厢,压缩转运规模2250吨/天(垃圾量预测及规模以《汕头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为依据,根据潮阳区各镇、街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各个站点均预留一条设备机位(文光街道西门双望古帅界限垃圾点、金浦寨外没有预留机位),土建按一次性建成,远期根据垃圾产生量实际增长情况,相应增置压缩机、运输车、转运车厢,压缩转运规模可达到3000吨/天,通过管理调配则应急处理能力可达到5000吨/天。同时在用地面积有条件的站点建设一座智慧环卫中心,设置中央控制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兼具车辆设备维护维修功能、统一调配功能和集中监控功能。
在满足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100%的前提下,社会投资人可对运输车、转运车厢进行优化,但日常正常转运规模不得低于1500吨/天,且应根据甲方的需要调整至2250吨/天的设计规模。
截止2016年,潮阳区现有15个垃圾转运站,其占地面积、配套设施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因此为了统筹整个潮阳区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工作,将停用其中6座转运站,对其余9座转运站进行改造,并新建13座转运站,共建设22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4.6运维内容
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运维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后所有相关设施运营维护,达到设计转运能力。运营一年后,参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以《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 156-2010行业标准为评价依据,须满足A级以上(含A级)评级要求,在后续运营中,维持满足A级以上(含A级)运营水平。
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8年6个月,其中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28年。
项目公司确保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在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半年内建成投入运行;项目公司负责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期满按约定移交。
运营服务期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算,运营服务期起始时间即为本项目付费计算起始时间。
6.咨询服务机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8年9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RMB500),售后不退。
(1)投标邀请书确认回执(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以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为准)。
(2)供应商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或介绍信(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以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为准)。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0:0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0:00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十一、其他说明: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采购文件公示及采购公告期限: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8年9月4日。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投标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3843422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公园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mail:gdhsgs@126.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房
实施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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