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中心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汕头一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中心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汕头一期)升级改造项目经过专家唯一性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就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965394
采购项目和内容:汕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中心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汕头一期)升级改造项目
二、拟采购服务的要求:在原平安汕头一期标清系统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一)“平安汕头”中心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下简称“平安汕头一期”)采用汕头市政府租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建设、汕头市公安局使用的方式,项目产权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所有,现租赁期满。市公安局经调研,确定在原平安汕头一期标清系统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将509个标清视频监控点及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安全使用规定的技术要求,符合SVAC国家标准的高清视频监控点要求,视频图像质量标准达到高清200万像素以上,并增加配套约50个智能化应用******以实现实战应用功能。本次采购项目拟延用原租赁方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进行采购。
(二)平安汕头项目的点位具有不可替代性。该项目是省公安厅和汕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的视频监控点覆盖了我市最重要的部门、场所、道路和复杂部位,点位的重要性不可替代,为服务“防范、打击、管理、维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上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备案,不可改变,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基于原有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前端监控点的高清化和智能化升级。
(三)平安汕头项目的产权归属问题。本次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有系统上实施,而原平安汕头一期项目产权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四)平安汕头项目的平台统一性及数据安全性。鉴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系统建设的需要和视频专网联网平台建设的实际需求,本次升级改造后系统的业务数据必须并入到平安汕头二期平台进行管理使用。因此,项目并入对接技术要求十分高,同时,现有的平安汕头一、二期系统的数据库中已储存有多年来大量的业务数据,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都需高度重视。信息资料比较敏感,一旦泄露会造成不良后果。而平安汕头二期项目也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投资负责实施建设与运维服务,同一供应商可便于解决复杂的系统对接技术及数据安全问题。
(五)平安汕头项目的施工影响及工期问题。本次拟采购项目是在原平安汕头一期点位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路面施工工程量大,向原有供应商采购,原系统中部分设备可利旧使用,既能避免重复建设,又能确保项目在施工时有效地减少路面开挖,避免对道路的损坏和交通的影响,既能节省投资,又能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工期,提升效益。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地址:汕头市海滨路49号。
五、论证小组论证意见: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
六、专家:陈福举、蔡伟、张翼、王文生。
七、公示时间:请各有关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
式无效)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
2016年2月2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