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6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12月25日,婺城区启用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专仓。此举旨在优化完善“浙冷链”系统,夯实物防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精准处置,确保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在新辰冻品市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了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并宣传冷链物防相关知识。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我市发布了关于启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其中,12月25日后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12月25日前在我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属地监管部门认可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同时,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2天,通过PC端(http://llzs.zjamr.zj.gov.cn/login)、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点击“监管仓预约”进行信息申报和监管仓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完成“浙冷链追溯码”赋码,领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进口商或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装卸、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以及逾期提货、委托赋码等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商或货主承担;违反通告规定,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市共设置6处集中监管仓,分别为婺城区河盘桥路243号浙江新辰食品公司、金义新区岭下朱工业园区釜阳街333号金华市南极冷冻食品公司、婺城区秋滨街道金星南街36号金字冷冻食品城、义乌市佛堂镇义南工业区大士路与芳山路交叉路口浙江华邦五金有限公司、东阳市歌山北路215号蓝鸟冷库、永康市石柱镇下杨村伟丰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