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区域能评改革促发展
继10月中旬市区启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之后,我市区域节能评估改革也紧锣密鼓同步推进,以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改善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根据新近出台的《金华市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方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能评分类管理,今后负面清单以外的一般项目将实行承诺备案管理,无需开展项目能评。
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地前必不可少的一环。按照市区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要求,以财政购买服务的形式,先行完成环评、能评等带有共性的区域评价,企业在该区域进行投资,进行承诺制管理,就能省去很多重复性的前置评价流程,大大降低审批时间和投资成本。
为此,我市要求在确保实现能源“双控”的目标任务前提下,重点在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等能评改革区域,建立“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的审批制度。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对一般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全面提高能评审批效率。
节能评估实行分类管理
据了解,在此次改革中,我市将以能评改革区域为单位,编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明确一个时期(如“十三五”时期)内的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立足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区域内行业分类管理原则、能效标准依据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的对策措施,建立节约能源、用能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对照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以高耗能行业、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国家审批(核准)的政府(企业)投资项目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当地能源“双控”任务,以及行业的能耗强度、总量和结构,科学建立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为节能审查重点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按照能评分类管理要求,负面清单外的一般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无需开展项目能评。一般项目的投资主体向区域节能管理机构提出能评备案申请,按承诺制改革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项目备案资料应准确、真实体现用能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和采取的节能措施。区域节能管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备案。负面清单内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开展节能审查。
节能监管覆盖项目全程
实行承诺制管理的一般投资项目,虽然省掉了能评环节,简化了审批流程,但前提是企业对承诺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监管的依据,对不履行承诺的失信企业将公开曝光并予以惩戒。为此改革方案要求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加强对项目建成投产前、投产运行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项目在建设落地前,区域节能管理机构应按照承诺公示制度的要求,对项目基本情况、设备、生产工艺、用能承诺、举报方式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项目备案承诺内容或节能审查意见,就项目涉及的产业政策、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选型、节能措施等内容的一致性,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对照项目备案承诺内容或节能审查意见进行节能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产运行。投产稳定运行后,区域节能管理机构、能源监察机构还要不定期对项目实际能耗水平等内容进行专项监察。对达不到承诺内容或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据悉,作为区域能评改革的保障措施,我市将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逐步实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在线监测,推动政府能源管理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实行能源预算化管理,提高用能效率,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