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系统组织仲裁业务培训
2007年1月12日,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与青岛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建设系统仲裁业务培训班”在海军潜艇学院招待所举行。来自各区(市)建设局、建设、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物业、建筑材料检验、生产、经营、机械租赁企业和驻青法律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共220多人参加了全天的学习。
培训班上,我会涉外处于光进处长就仲裁的概念、特点优势、基本原则、协议的签定和在仲裁程序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及裁决的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授;建设仲裁中心副主任、市建委高谊处长从建设仲裁中心解决纠纷的优势、物业管理纠纷的类型及相关的法律盲点、建筑市场房地产领域法律纠纷问题解决的途径作了详细阐述。青岛德衡律师事务所李鹏程副主任以“选择仲裁——促进纠纷解决方式多样化”为题分别从为什么选择仲裁、如何选择仲裁和怎样监督仲裁三部分向培训班的同志作了重点讲解;中心办公室主任高升元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建设系统合同、强化仲裁工作的公正公信力和仲裁网络信息制度建设等情况做了说明。我会王孔河副主任和涉外处于光进处长围绕大家集中提出的在实际办理仲裁案件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了现场解惑答疑。
培训结束时,王孔河副主任做了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这次培训班的效果,并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协助领导签定好规范的合同、审查把关好合同、遵守好合同,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好仲裁法,自觉运用仲裁制度维护好企业权益和履行好义务,为构建和谐青岛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