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出台
8月10日,记者从威海市经信委获悉,《威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日前印发,进一步规范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管理,明确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条件、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细则。其中明确提出,我市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运行评价不合格的,将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根据办法,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或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市经信委每年将进行一次市级技术中心认定,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对运行评价不合格的,将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此外,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也将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被撤销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视情况将在2-3年内不得被再次推荐。
据了解,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在“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服务业”的战略推动下,我市不断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15家,其中市级10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