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取消威海3500家企业受益
自5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凭借海关总署向国税部门传输的出口报关单相关电子信息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这一新政将惠及威海3500多家出口企业。
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这项新规定,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但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除外。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上述货物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其申报的内容,视同申报海关出口报关单对应电子信息。
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出口退税证明联是出口企业到国税部门办理退税手续最为重要的凭证之一,一般签发环节要海关系统操作、数据发送到税局、企业打印纸质退税联等多个环节,这也将拖长企业出口退税证明联的签发时间。新政实施后,将大大减少纸质单证流转程序和企业报关成本,缩短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时间,这将更有利于支持外贸发展,服务出口企业。
另外,市国税局也提醒,出口企业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申报数据必须与对应的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一致,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