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区对居民区内违法畜禽养殖户进行依法查封
6月26日,金山屯区法院司法人员在区环保局和行政执法局的配合下,深入到居民区内,向在河南、河北居民区内的11户违法畜禽养殖户下达了执行裁定,并对空鸡舍现场进行查封,对栏内存有鸡雏的养殖户限定了拆除时间,以此保证居民区内的正常环境卫生质量。
据了解,自去年六月份以来,区政府执法部门相继接到群众举报,居民区内畜禽养殖户规模不断扩大,致使辖区内空气污染,积易发生疫情,人们无法正常生活。金山屯区区政府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环保局、行政执法局深入到居民区内进行实地调查,金山屯区环保局在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后,根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对畜禽养殖户给予了停止畜禽饲养行政处罚。
但个别畜禽养殖户拒不执行区政府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仍在居民区内继续从事畜禽养殖,污染环境、影响正常生活。金山屯区法院在接到区政府执法部门关于对居民区内形成规模的畜禽养殖户停止饲养的申请后,经过认真审查,认为金山屯区政府执法部门申请符合法规规定,依法下达了对畜禽养殖户停止畜禽饲养的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