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为有效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设生态市,伊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加快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及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有效提高水生态建设和保护水平。新增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万亩,江河源头及湿地资源得到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用水得到保障。重点工程安排了农村(林场、所)饮水安全工程、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能资源开发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等,继续推进河流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水源地保护,全面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规划,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衽安全评估,分级核准和封闭管理,清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现有的排污口。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把限制排污问题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水域,禁止新增排污量,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维护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流生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