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前期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我市组织开展了普查机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测算及上报等前期工作。
据了解,整个普查工作历时3年,分4个阶段。2010年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等。2011年为清查普查阶段,是水利普查任务繁重的一年,是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主要任务是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2012年将进行普查汇总发布、成果验收、资料开发等。此次普查对象包括我市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普查内容主要分为六个大项和两个专项。六个大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两个专项则涵盖了灌区专项普查、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细化的普查内容保证此次普查的精确性和全面性。所有水利情况都在普查之列。通过普查,获取全市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及其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水利工程情况、经济社会用水状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机构及其能力建设情况,形成一整套水利普查成果资料,包括普查成果表、数据库、图件、报告等成果。
为确保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市水利普查办公室下设指导组、技术支撑组、综合组、数据处理工作组、监督组等五个组织机构,先后组织10人次参加了国家级培训、60人次参加了省级培训、200余人参加了市级培训,经过培训的业务人员能够基本掌握水利普查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要点,取得了一定的培训效果。市政府于2011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会议,编制了《伊春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情况、《伊春市水利普查经费预算》情况。市普查办对全市各县(市)、区(局)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登记备案,全市登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733名。同时,全市各县(市)、区(局)、乡、镇、街道办事处都配备了3名以上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每个村(林场、所)级普查区至少配备了1名普查员。
2月26日至3月5日,市水普办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全市50km²以上的河流名录工作底图进行了复核,并向省水普办提出修改意见;通过检查,我市17个县(市)、区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台账初始名录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