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土地整备规划)已经龙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松元厦和新田社区,项目实施范围506380.0平方米。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宝安401-12&13号片区[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401-15&21&T6号片区[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401-16&17&18号片区[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三个法定图则内。拟留用土地七宗,分别为[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中03-07地块、10-03-2地块和11-02地块;[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中02-15地块和02-18地块;[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中16-13-1地块和18-23地块。总留用土地面积100872.2平方米,规划容积617440平方米,其中厂房21232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80170平方米(含商业服务设施2500平方米、宿舍77670平方米),住宅286700平方米(含公共住房24410平方米),商业7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1250平方米[含2个9班幼儿园各为4500平方米,占地各为2700平方米;2个2班托儿所各为360平方米;2个社区管理用房各为300平方米;2个社区警务室各为100平方米;2个便民服务站各为6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含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2000平方米;母婴室20平方米;2个文化活动室共3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2个公交首末站共58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2个小型垃圾转运站共730平方米;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各为60平方米;2个公共厕所各为60平方米;2个环卫工人作息房各为20平方米;物流配送站2500平方米]。另配建3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共占地3800平方米;3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共占地1800平方米;公共停车位60个。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本次规划草案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在03-07地块北侧、10-03-1和10-03-2地块西侧新增一条16米宽城市支路。
将03-07地块功能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将06-02地块一类工业用地、部分06-01地块文体设施用地整合成06-02地块,功能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同时将06-01地块文体设施用地边界进行调整;将11-01地块四类居住用地、11-0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整合成11-02地块,功能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将10-03地块一类工业用地拆分为10-03-1、10-03-2和10-03-3地块,将10-03-1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公园绿地、将10-03-2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本次规划草案对[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将澜盛一路线位调整,与观辅路相接;澜盛一路、澜盛三路红线宽度均由12米拓宽至25米。
将02-13地块和02-16地块公园绿地、02-15地块和02-18地块普通工业用地结合澜盛一路、澜盛三路调整后道路线位进行边界优化;将02-14地块交通场站用地和02-17地块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分别附设于02-15地块和02-18地块内,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本次规划草案对[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保持荣樟路、荣山路的道路红线宽度不变,将道路线位进行优化调整。
将16-13地块三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拆分为16-13-1和16-13-2地块,将16-13-1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将18-22地块垃圾处理用地结合留用土地布局进行边界优化;将18-23地块商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
二、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8楼
2.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观湖社区金茂路16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4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01月0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755-23332***5 杨工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研究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