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防患未然——伊春市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严厉打
为贯彻落实伊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伊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要求,深刻吸取816鞭炮厂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经市政府同意,近日,伊春市国土资源局迅速行动,制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矿山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抽调精干力量15人,由三位副处级领导带队,分三个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的矿山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情况、查手续、实地核查等方法,对全市17个县(市)、区境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情况及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开采、用矿手续和其它涉矿问题,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为确保此次检查有序推进,局党组召开了检查工作部署专题工作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良国就贯彻市政府王爱文市长讲话精神和伊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向检查组成员明确提出六点工作指导意见:一是认识要清楚。检查工作态度要坚决,行动要明确,认真履行责任,一抓到底。二是检查要认真。重大问题要勤请示,处理问题要依法、合理、妥善,不能回避矛盾,不能推卸责任,工作要有原则性和责任心。三是重点要把握。逐个查、逐项查,重点把握大型矿山、重点矿山。四是服务要主动。实行微笑检查,带着服务理念去检查,讲究方法,用积极的态度去检查,克服困难,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五是责任要明确。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做好协调、研究、汇总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局务会要听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六是纪律要严明。要求检查组所有成员,严格要求自己,不吃企业饭,不坐企业车,严明工作纪律。同时,要求检查组成员要保障安全,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目前,检查组利用10天时间,已初步完成全市17个县(市)、区专项检查工作。,市局党组专门听取了检查情况汇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良国在肯定检查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采矿证到期的矿山、无采矿证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非法盗采的矿山、尾矿库、地质灾害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未办理用地手续的矿山等问题,要求检查组会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伊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要求。具体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管理要到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措施,确保全市矿山企业不发生重大、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二是责任要到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明确监管重点,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消除麻痹思想,防患于未然。三是监管要到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本辖区内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坚决责令其停止一切采矿活动,切实加强监管,派专人认真抓好落实。四是处理要到位。必须严格执法,对于本行政区内无证开采、少批多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及尾矿库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等问题,要进行督办,并配合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五是服务要到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矿山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矿山企业手续不完备、证照不齐全,但能积极主动与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等相关科室联系的企业,市国土资源局一定要加快节奏,提高效率,跑省进厅,积极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为矿山企业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