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采取六项措施高质量完成法院系统交叉审计任务
今年,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法院系统200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伊春市审计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审计资源,组织所辖21个县(市)、区(局)审计部门开展了法院系统交叉审计,其中17个县区审计局大轮回交叉审计,4个林业局审计科小范围交叉审计,并突出采取六项推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工作质量。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根据交叉审计的实际情况,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方案中,对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方法做了详细的安排,保证了审计实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审计力量。市审计局对基层法院2007年受理案件情况、财务管理体制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基层法院业务量和各县区审计力量,把富有审计工作经验的审计局安排到业务量相对较大的法院进行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开展审前培训。市审计局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局)审计局长(科长)、审计组成员开展了集中培训活动,讲解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案例,丰富了审计人员的知识,提高了专业素质,为审计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规范审计文书。市审计局制定下发了统一的《审计小组报告》、《审计小组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模式,保证了审计文书规范。
五是使用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伊春市审计局关于法院系统200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有关问题处理处罚适用法规条款》,市审计局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将各审计组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统一的法律法规做出统一标准的处理处罚决定。
六是做好审计文书审理。市审计局在审计总结阶段认真审理各审计组代拟的各项审计文书,主管科室和法制部门严把审计文书出口,使好的审计质量通过合格的审计文书加以体现,保证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