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加快建设生态功能区
王爱文
《省政府关于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作为地处小兴安岭腹地国有重点林区的伊春市,在落实《意见》,加快生态功能区建设上责任重大,使命艰巨。我们要按照建设生态主体功能区的定位,立足区域条件,探索发展提高森林生态生产力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途径。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利用生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努力探索一条生态完备与经济发展、资源丰富与社会进步、产业发达与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路子。
一、森林生态生产力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结果
2006年,我国在优化生产力布局时,将国土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种类型,并依据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的脆弱性和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将大小兴安岭林区划为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区和限制开发地区。省委省政府在谋划全省四大经济板块时,将大小兴安岭林区确定为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目前,省政府出台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意见,又对伊春进行了明确的总定位,这充分体现了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内在的迫切要求和客观战略选择。
(一)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森林生态生产力是森林生态效益的具体体现,是生态、经济、社会功能的综合反映,也是森林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的综合体现,是当今更为先进的生产力。人类进入后工业文明阶段之后,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生态和资源,形成了人的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新的视角,使人们看到了生态的巨大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这是森林生态生产力普遍得到重视的历史背景。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就是要顺应自然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放大生态正效应,减少负效应,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恢复的和谐统一。
(二)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伊春开发建设60年来,共为国家提供木材2.4亿立方米,森林总蓄积消耗55%,致使森林质量下降和可采林木资源枯竭,整体生态功能减弱,林区自身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职工危难的境地,形成了人和自然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提出走森林生态生产力发展道路,就是为了建设生态文明,使人和自然的关系从“征服”走向“和谐”。?
(三)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可以有效地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大小兴安岭林区是全国最大的林区,作为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水系及其主要支流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对保持水土、调蓄洪水、维持全国和东北亚区域生态协调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小兴安岭是保护商品粮、畜牧业生产基地的天然屏障,对于调节东北平原、华北平原气候,保障农业高产稳产营造了适宜的农业生产环境。建设生态功能区,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可以有效解决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提高环境综合承载力,进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森林生态生产力建设的基本原则
根据伊春生态保护的实践经验,发展森林生态生产力,加快推进现代林业进程,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保护优先,适度开发。保护优先就是要遵循自然规律,以保护为中心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社会建设。适度开发就是在生态修复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发展经济。在生态功能区内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以绿色、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技术密集型经济,推动林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不同地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与经济发展方向,重点解决制约本地区生态功能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生态功能恢复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在重点地区,建立示范模式,实现重点突破,同时兼顾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统筹规划,点面结合,分步实施。
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立足生态功能区的森林资源与地域特色,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优势和潜力,确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结构升级。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绿色、特色食品,壮大职工林下经济,发展生物经济、生态循环经济,把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创新机制,深度开放。以观念创新带动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通过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带动其他相关改革,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森林管护经营,拓宽发展空间。扩大开放,鼓励进口、替代和使用俄罗斯木材,鼓励职工走出大山让木材加工企业落户满洲里、绥芬河口岸,鼓励木材加工提升精度和附加值,以减少发展对本地木材资源的依赖。
以上述原则为指导,我们将森林生态建设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了组织保障、政策投入、责任考核、法规制度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通过努力,伊春林区初步扭转了资源下滑的局面,森林覆盖率达到了83.4%,林木蓄积量年净增加500万立方米左右。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生态保护的经济成果和社会成果。
三、创新观念体制,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培育森林生态生产力
调整传统思想观念,树立森林生态生产力发展理念。我们确立了“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树立了资源、生态、环境是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提出“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思想原则。持之以恒推行“严管林”,实行破坏生态一票否决。坚持把生态保护纳入到对干部责任考核、奖惩体系,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为保护小兴安岭顶极物种群落、世界珍稀物种红松,设立红松保护基金和保护红松联合会,有3.3万人认领6.8万株红松。倡导举办“森林生态保护(伊春)国际论坛”和“保护红松国际研讨会”,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森林生态保护伊春宣言》和《保护红松伊春共识》。通过国际合作,伊春生态保护的做法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认可。
调整管护机制与产权主体,释放森林生态生产力。与林业发达国家的森林资源所有制结构相比,我国国有林和集体林占绝对主体,公司林企业林、私有林几乎是空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缓慢,影响了林区市场经济进程。长期以来,由于林业产权虚置,单一国有国营性质的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性障碍,严重束缚了国有林区的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经***批准,我们于2006年启动了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责权利由虚转实,森林资源得到保护;资本投入由单一化变为多元化,使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单一投入乏力问题得到缓解;职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以短养长“,森林综合经营得到提升,林地自然生产力得到最大释放;扩大了林业职工就业渠道和立业创业增收途径。为了让林缘地带农民也从森林生态生产力的发展中得到看得见的利益,我们在北部地区划定林地,吸收当地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通过这一措施,增强了农民管护主体意识,大幅度降低了森林火情发生率,有效控制了林政案件发生。
调整分配机制,激活森林生态生产力。一是立足林改试点机遇,推进“三林”流转,使更多参与林改的职工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二是对所有林业的生产者和建设者,采取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派科技人员援助相结合的办法,引导职工发展林下经济。三是提高劳动者培育森林资源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劳动者参与管护经营的积极性得到提高。通过调整分配机制,让林业职工享受到了森林生态生产力发展的成果,形成了职工得收入、企业得效益、国家得生态的共享机制。
调整发展方式,提高森林生态生产力。由于多年的过度采伐,伊春林区森林资源濒于枯竭,需要长时期的休养生息,让森林生态生产力逐步恢复。根据这一情况,我们正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实现停止主伐。面对木材产量调减带来的养林与养人的突出矛盾,我们争取到了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实行结构大调整,经济大转型。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突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特色种养加工业,积极发展以风力水力发电为主的绿色能源业,集约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适度发展冶金建材及矿产开发业。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的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