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有序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自2019年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吉林市司法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派驻民警参与和教育矫正优势,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有派驻民警15人,组成7个工作组。监狱民警侧重外县,实行巡回派驻,强戒所民警侧重城区,实行常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有关制度规范,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社区矫正机构具体实施原则,加强对派驻民警日常工作的安排管理。建立派驻民警考勤台账,填写《派驻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记录单》,留存派驻工作影像,严格切实做到社区矫正机构周周见警,巡回派驻人人到岗,确保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提高监管效果。充分利用派驻民警的身份优势和教育改造经验,指导其深度参与社区矫正入矫宣告、教育训诫、个别谈话、抽查点验等各执法监管教育环节,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目前,派驻民警累计进驻各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450余次,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活动253次,实施集中教育训诫活动1860人次,参与审前调查520余人次。
三是增进经验交流,提升工作水平。聚焦工作难点,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与派驻民警进行交流,学习借鉴监狱、戒毒教育改造经验,进一步规范交付接收、矫正宣告、教育矫治、训诫谈话、考核奖惩等重点执法管理活动,有效提升基层单位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