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经商局突出企业服务强化社会监督公示
西充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突出企业服务、强化社会监督”公示
一、六落实、六严禁 。一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扯皮”行为。企业或其他组织到单位咨询(含来电来函)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和受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来客到相关股室。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态度亲和、举止得体、热情周到。“推诿扯皮”指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受理相关事项时,直接或间接推卸责任,把“不知道、不清楚、不要问我、找错人了、我不负责此项工作”等作为口头禅,让办事群众吃闭门羹,或股室之间踢皮球,让办事群众找不到方向、感觉不温暖。
二是落实“限时办结制”。严禁“生冷硬拖”行为。限时办结制指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生冷硬拖”的具体表现在对来客态度生硬,语言冷漠,不落实一次性告知,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情就是拖着不办。我局要按照要求,编制完善《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流程时限表》。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股室)办理的事项,要积极推进并联办理,协助单位予以配合。凡法律法规规定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规定的,要分类制定办结时限,向社会公告并按时办结。务必做到缩短时间、当场办理、按时办结。
三是落实“默认同意制”。严禁“该为不为”行为。在对需两个以上股室联合审批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具审批意见,或应出席审批例会而无故未出席,或出具审批意见不明确的,一律视为“默认同意”,牵头股室可综合各方面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作出最终规定,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根据缺席股室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严禁联合审批成员单位(部门)已经审核相关审批内容,却无故延时导致审批中断,或者给不出明确的审批意见,导致其他联合审批单位(部门)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行为。
四是落实“全程代办制”。严禁“吃拿卡要”行为。在制度许可范围内,由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落实代办员,全程承担代办多有申报事项在本单位本部门、横跨部门、市区镇政务窗口各个环节的接受、运转、协调、办理和反馈。需多个同级或跨级单位(部门)审批的,由主办单位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代办员接件—部门联络员转接—代办员取件并返申请人(单位)的全程代办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严禁滥用职权,人为设置“麻烦”,给申请人、申请单位“找茬”,甚至在审批环节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区别不同层级服务管理关系,明确全程代办的事项、代办员信息、代办时限等。
五是落实“志愿服务制”。严禁“走秀表演”行为。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贡献个人时间及精力,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情况下,为企业主动提供自愿服务。规范《志愿服务制度》,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把困难帮扶、文明创建、抗洪抢险、应急救助等作为志愿服务重要内容。严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走秀、摆造型、图完成任务,不认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不落实志愿服务规定时间,导致志愿服务走过场,损害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制”。严禁“肆意妄为”行为。对违反规章制度,不践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出现推诿扯皮、生冷硬拖、该为不为、吃拿卡要等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服务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要予以责任追究。年度责任追究情况和季度综合考核排位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