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四项措施推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丰富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内容,体现了国家对家暴现象高度关注和人文关怀的现代法治精神。为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更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强化学习认识,深刻掌握内涵实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作用,全面掌握法条内涵实质及适用条件范畴,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理论支撑。
二是组建专业团队,精细化保障当事人权益。在全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职业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体中选聘15名优秀律师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团,实现涉家暴纠纷案件的专门化专业化办理,精准维护涉家暴未成年人及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培训监管力度,保证援助案件质量。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及社会案件承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直至案件承办各环节进行管理学习,围绕家暴行为引发的离婚、赡养、抚养等民事案件和故意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开展业务评查,切实保证涉家暴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扩大宣传教育,转变群众错误认知。自“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市中心以“送法进校园”“普法夜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围绕家庭暴力概念、发生形式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转变群众对“家丑不可外扬”错误观点的认知的同时,让他们了解法律援助,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方法,大声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