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务转移支付区(市)资金监督检查
为加强我市水务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水务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保障水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时完成,促进我市水务事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规〔2018〕3号)有关规定和市局领导指示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转移支付区(市)水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自2021年起,市水务管理局将组织开展转移支付区(市)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为建立起转移支付区(市)资金监管机制,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制定了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对转移支付区(市)资金的监督检查,将进一步强化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意识,促进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落实,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保障水务项目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确保水利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