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一届见义勇为评审委员受聘
近日,吉林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完成了新任评审委员调整工作。根据《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经征求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局委联合发文,对吉林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并为新任评审委员颁发聘书。
图为发放的聘书
2005年,吉林市见义勇为工作由市文明办移交到市公安局。2006年,吉林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成立。15年来,吉林市见义勇为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届评审委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保证了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省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城市奖”“全国见义勇为工作组织奖”“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单位奖”。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先后6次在人民大会堂介绍吉林市见义勇为工作经验。全市见义勇为人员共有341人,有24人受到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有146人受到省政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
为了使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认定,切实评选出政治素质过硬、社会反响良好、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近日,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省、市见义勇为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广泛征求意见,编撰出台了《吉林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工作规范》,使全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见义勇为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