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四项举措加快推进政府投资民生工程分类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桦甸市以“民生指数”为标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文化、城市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等15个方面民生工程项目,加强调度,多措并举,加快建设进度,为群众创造更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一是明确责任,分类处置。围绕2018年统计的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对账款未结清的项目,逐个项目制定结款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对2018年拟新开工的项目,逐项落实资金来源,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是及时协调,加快建设。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工作时限,细化到节点。对已开工的项目,紧抓项目施工的黄金季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督促施工单位加大资金、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赶工期、抢进度。同时加强工程监管、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杜绝“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禁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承包,严禁施工单位以垫资承包方式投标和施工。
四是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科学规划,加大对政府投资拟新开工民生项目甄别力度,结合财力,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根据项目必要性以及重要程度,科学提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搞寅吃卯粮的工程,避免出现大的资金缺口,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